| [ 索引号 ] | 1150011178421871XJ/2024-00007 | [ 发文字号 ] | |
| [ 主题分类 ] |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 | [ 体裁分类 ] | 财政 |
| [ 发布机构 ] | 大足区宝兴镇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4-02-21 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4-02-21 | [ 有效性 ] |
| [ 索引号 ] | 1150011178421871XJ/2024-00007 |
| [ 发文字号 ] | |
| [ 主题分类 ] |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 |
| [ 体裁分类 ] | 财政 |
| [ 发布机构 ] | 大足区宝兴镇 |
| [ 发布日期 ] | 2024-02-21 |
| [ 成文日期 ] | 2024-02-21 |
| [ 有效性 ] |
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
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单位基本情况
(一)职能职责
1.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证宪法、法律、法规等的全面贯彻实施,组织动员全镇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,全面推进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社会全面进步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。
2.执行镇党委、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决议、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命令、决定、指示,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。
3.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。
4.改变或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。
5.依法培训、考核和奖惩本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。
6.制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、政策,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领导管理全镇经济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 、城乡建设,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、民政、行政监察,审计、卫生健康等行政工作,领导和协助管理区驻本镇事业单位。
7.保护国有财产,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维护社会秩序,保障公民人身权利,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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