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路段外“10·24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
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路段外“10·24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
2024年10月24日,重庆市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路段外,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经大足区人民政府授权,由经开区应急局牵头,会同区交通运输委、区公安局、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路段外“10·24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(以下简称“调查组”),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。
调查组按照“科学严谨、依法依规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和“四不放过”的要求,经过调查取证、分析,查明了事故的经过、原因、应急处置、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,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,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。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事故基本情况
(一)事故车辆情况
1.渝DB33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,车辆识别代号:LPWSRXSJ8LAB06232,发动机号:53498154,车辆所有人:陈**,住址: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,初次登记日期:2020年10月27日,检验有效期止:2024年10月31日,经查询为非盗抢车。渝D6C8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,车辆识别代号:LZ9940Z30L0CJC143,初次登记日期:2020年10月22日,检验有效期止:2024年10月31日,经查询为非盗抢车。
2.渝CTT7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,车辆识别代号:LWBPCK109B1004843,发动机号:11D00694,车辆所有人:刘**,住址: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,初次登记日期:2011年09月01日,检验有效期止:2023年09月30日,强制报废日期:2024年09月01日,事故发生时机动车状态:逾期未检验、达到报废标准,经查询为非盗抢车。
(二)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
1.陈**,男。汉族,家住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,身份证号码:510*********135,驾驶渝DB33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6C8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,准驾车型:A1A2,初次领证日期:2002年12月09日,有效期止:2024年12月09日,联系方式:18996294199,非在逃人员。目前已刑拘。
2.刘**,男,汉族,家住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,身份证号码:510******316,驾驶渝CTT7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,准驾车型:C1E,初次领证日期:2011年03月01日,有效期止:2027年03月01日,联系方式:13*******57,非在逃人员。目前已死亡。
(三)事故车辆单位情况
陈才立为个体工商户。营业执照注册时间:2018年6月7日。经营范围:道路普通货运。道路运输证、从业人员资格证均有效。
(四)事故道路基本情况
现场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外路段,道路为南北走向,北往龙水方向,南往邮亭方向。道路双向四车道,沥青,路面完好,干燥,道路两旁有路灯,正常亮起,视线良好。
(五)事故发生经过
2024年10月24日17时,陈**驾驶渝DB33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6C8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永川区出发运货前往大足区中敖镇。18时42分许,车辆行驶至重庆市大足区双南路104号附1号外路段。陈才立在驾车过程中,一边接打微信电话,一边向右变道超车,没有观察右边道路的情况。超车过程中,牵引车右边车门碰到了当时正在右边车道驾驶渝CTT7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的刘千田,刘千田被卷入右边车底,碾压致死。
(六)检验鉴定情况
1.根据车辆检验鉴定报告(渝安心鉴【2024】车检鉴字第2095号)证实:渝DB33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前照明装置、转向信号灯、刮水器及行驶、传动、转向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。间接视野装置中的驾驶员侧主外视镜和广角外视野、前视镜、乘员侧主外视镜和广角外视镜齐全;乘员侧补盲外视镜不满足GB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第4.8.1条的要求。渝D6C88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转向信号灯及制动系统性能有效。侧面防护装置不符合GB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第12.9.1条的要求。行驶系中轮胎不满足GB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第9.1.3条和第9.1.6条的要求。
2.根据车辆检验鉴定报告(渝安心鉴【2024】车检鉴字第2096号)证实:渝CTT7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事发前该车转向信号灯及行驶,传动、转向、和制动系统性能有效。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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